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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雨花台区教龄满5年职初教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9 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4150次浏览

区各中小学、中华职教中心:

按南京市教育局宁教办[2015]50号文件要求雨花台区对教龄满5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职初教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凡2010年秋季入职,教龄满5年的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09年秋季入职,2014年因故未参加考核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数、英学科教师。

具体参加考核教师名单如下:

考试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任教学校 任教年级段 任教学科
2015001 86.03. 2010.08. 实验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2 88.04. 2010.08. 实验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3 87.08. 2010.08. 小行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4 赵魁星 83.05.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5 丁盛成 87.07.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6 王渊松 87.09.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语文
2015007 郭源源 88.07. 2010.08. 西善桥中学 初中 数学
2015008 顾盈竹 88.09. 2010.08. 西善桥中学 初中 数学
2015009 常青 87.05. 2009.08. 雨花台中学 初中 数学
2015010 袁乐 87.08. 2009.08. 雨花台中学 初中 数学
2015011 王亚超 84.05. 2010.08. 春江学校 小学 数学
2015012 李加欢 87.03. 2010.08. 春江学校 小学 数学
2015013 86.07. 2010.08. 西善桥小学 小学 数学
2015014 86.09. 2010.08. 小行小学 小学 数学
2015015 87.03.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数学
2015016 88.10.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数学
2015017 87.10. 2010.08. 板桥中学 初中 英语
2015018 87.12. 2010.08. 春江学校 小学 英语
2015019 87.01. 2010.08. 西善花苑小学 小学 英语
2015020 86.11.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英语
2015021 祝兴凯 86.05. 2010.08. 共青团路中学 初中 地理
2015022 87.02. 2010.08. 春江学校 初中 化学
2015023 88.07. 2010.08. 春江学校 小学 科学
2015024 殷艳兰 87.10. 2010.08. 孙家中学 初中 历史
2015025 85.04. 2010.08. 共青团路小学 小学 美术
2015026 86.02. 2010.08. 雨花台中学 初中 体育
2015027 88.02. 2010.08. 实验小学 小学 体育
2015028 87.04.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体育
2015029 卓鹏飞 87.12. 2010.08. 西善花苑小学 小学 信息技术、体活
2015030 奚美蓉 87.10. 2010.08. 雨花外国语小学 小学 音乐
2015031 曹仁慧 88.02. 2010.08. 孙家中学 初中 政治

二、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周六)上午9:30分-11:30分(参加考核的教师提前15分钟进场)。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100分;由市教育局提供统一试卷,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考试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市教育局编印的《职业成长:从这里起步—职业适应期教师教育课程读本》,《职业成长:就这样起步——职业适应期教师校本研修指南与案例》,突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素养。另还包括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地点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

三、档案袋记录的过程评价。以职初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的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详见附件1)呈现。请相关学校完成 “档案袋记录的过程评价”并于11月26日前将“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交区教师发展中心210室。含附件2《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评分打分表》)。打分方法:资料包共14项,每项10分,共140分,最后得分按满分100分折算(140/得分=100/折算得分)。

四、现场答辩、课堂教学能力展示活动,于2015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68130057

附件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

附件2: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评分打分表

附件3:宁教办[2015]50号文件

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处

2015年11月9

附件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




附件2:

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评分打分表

学校:姓名:学科:14项得分:折算得分:

序号

分类项目

年份

学校

评分

备注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1

专业成长规划书

(每年一份)10

教师每年须自备,学校检查并评分

2

读书计划

(每年一份)10

3

班级或团队学生情况分析或班干部培养方案(每年一份)10

4

主题班会设计或班级(团队)活动设计(每年一份)10

5

教育学生的案例或叙事(每年一份)10

6

家访或家长谈话记录(每年一份)10

7

听课笔记(每学期)10

8

公开课相关材料

(精选2份)10

职初教师5年内完成,学校检查并评分

9

学科试卷命制及考试质量分析(一份)10

10

手写教案

(精选一学期)10

11

教学研究相关记录表(一份)10

12

5年个人荣誉表

(表格一份)10

13

导师指导与评价记录(一份)10

学校分管部门完成

14

学校师德与教学考核记录(一份)10


填写要求:

1.学校在上报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时,请附上此审核评分表,便于教师发展中心统计上报;

2.每个项目的详细材料准备请参考《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的说明要求。

3.资料包共14项,每项10分,共140分,最后得分按满分100分折算(140/14项得分=100/折算得分)。




附件3:宁教办[2015]50号文件


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知识

考核”与“专业基本素养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级教师培训机构:

为提高我市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落实职初教师培训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2015)5号文件),近期,我局将对教龄满5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职初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考核”与“专业基本素养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

凡2010年秋季入职,教龄满5年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09年秋季入职,2014年因故未参加考核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数、英学科教师。

2.考核形式

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100分;由市教育局提供统一试卷,区教育局组织考核。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参加学校所在区组织的考核。

3.考核内容

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市教育局编印的《职业成长:从这里起步—职业适应期教师教育课程读本》,《职业成长:就这样起步——职业适应期教师校本研修指南与案例》,突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素养。

4.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21(周六)上午9:30分-11:30分(参加考核的教师提前15分钟进场)。

5.考务及阅卷安排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区职初教师考核的考务及阅卷工作,市教育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巡考。各区试卷请派专人于20上午12:00前到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马府街18号)领取

各区考点具体地址,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到南京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黄银美老师处。邮箱:njxjzxhym@126.com

6.考核抽查

市教育局以区为单位抽取部分学科进行统一阅卷。抽查学科于考试当日公布,巡考员在考核结束后将抽查学科试卷密封后直接带回。抽查学科成绩统计及分析,及时反馈至各区教育局。

二、专业基本素养展示活动安排

1.参展对象

参加展示的职初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满五年教龄教师培训考核结果择优推荐。推荐方法,按中学、小学段分别推荐10%的教师,每区相同学科展示人数不得超过2人。直属学校参加所在区的推荐。

2.展示内容

包含两个方面:现场答辩、课堂教学能力展示。

(1)现场答辩,采取随机抽题、即时演讲、当场亮分的方式。答辩内容侧重于解决学生教育中的实际问题。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2)课堂教学能力展示,采取说课的形式,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展示时间

2015年12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展示结果运用

根据宁教高师20155号文件的要求,本次新教师考核分为三部分,档案袋记录过程性考核,分值100分,由教师所在学校考核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书面考核100分,由市教育局提供统一试卷,区教育局负责考核确认;汇报课100分,由区教育局考核确认。考核合格(单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教师,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考核结果11月底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反馈至各学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五年资格认证的考核依据之一。

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展示成绩,原则上按年段和学科评选出一、二等奖并颁发证书。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教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因故经批准不参加考核的教师,应参加2016年的培训考核。各区教师培训考核成绩统计(附件1)和推荐展示的教师名单(附件2),请于2015123日前一式两份书面报南京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同时报电子稿。联系人:黄银美,联系电话84500711,邮箱:njxwfjf@126.com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五年教龄教师考核基本情况报表

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五年教龄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展示人员推荐表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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