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实施方案(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科室:督导室,联系人:史海涯,电话:52873653。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
实施方案
(2022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幼儿园)综合评价制度,科学评价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设质量优异、百姓满意的南京一流教育强区,根据《雨花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工作意见》要求,现修订2022年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核心、以促进学校(幼儿园)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为宗旨的学校(幼儿园)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强化学校(幼儿园)管理、质量提升、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突出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校(幼儿园)创新发展,提升办学内涵和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建立学校(幼儿园)综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推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的有效措施,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考核评价坚持以下原则:
1.发展性原则。指标主要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等文件,对学校(幼儿园)发展提出目标要求,通过考评达成度,反映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改进教育管理,推进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2.主体性原则。坚持目标管理考核,突出目标方向引领,考评注重发挥学校(幼儿园)主体作用,根据学校(幼儿园)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学校(幼儿园)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目标责任机制,通过学校(幼儿园)自评,发现问题,明确发展方向,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科学性原则。考评指标呼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关注热点和薄弱环节,将办好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发展好每一位教师,培育好每一个学生放在第一位。考评注重贴近教育现代化学校(幼儿园)办学标准,突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管理水平、质量提升、改革创新和社会评价等指标。
4.操作性原则。考评明确量化指标,采取客观指标与主观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改革考评方式,强化过程性评价,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建立过程性考评管理信息库,提高考评结果的信度,增强考评的可操作性。
三、考评对象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开放大学。(新开办学校不参加当年度基础性考评)
四、考评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上旬
五、考评程序
(一)学校(幼儿园)报送自评材料
学校(幼儿园)指定一名自评材料填报员;按照《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自评材料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见附件4)上报自评材料;平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22时。
(二)局机关科室考评
相关科室结合平时过程性考评和学校提供自评材料完成考核评分。督导室汇总考核情况,形成初评结果。
(三)区委教育工委会讨论
工委会研究讨论后,形成最终结果。
(四)公开表彰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考评综合奖和单项奖若干,并进行公开表彰。
六、考评体系和考评方法
(一)综合考评体系
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基础性考评指标、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主观评价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
1.基础性考评指标。基础性考评指标是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评价4大项,计100分。指标突出全面反映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中追求现代化办学标准的着力点和主要内容,既体现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发展目标要求,也反映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意在全面促进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改革与内涵发展。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精神和《雨花台区学校发展性综合考评方案》,综合等级为优秀的学校将作为评选、推荐省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评选的重要依据,且在区年度学校发展性综合考评“基础性考评”中免检通过。
2.单项考评指标。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方案要求独立制定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作为评定综合考评奖的重要前提条件,内容包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和管理创新。
3.主观评价指标。在基础性考评和单项考评中纳入主观评价指标。主观评价指标通过对学生、家长、教师、责任督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对教育满意度的评价,体现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内涵发展、队伍建设和办学质量等得到社会认可的程度,意在推动学校(幼儿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4.一票否决指标。当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学校(幼儿园)发展综合考评奖评定资格。
(1)年度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因矛盾激化引发恶劣影响的自杀、自残事件。
(2)年度内有违规办学(园)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被屡次举报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3)年度内发生师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的。
(4)年度内对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不力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5)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6)疫情防控工作被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工作组督查中通报存在问题的。
(二)考核评定
考核分为单项考评和综合考评。
1.单项考评名称分别为“雨花台区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幼儿园)”、“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幼儿园)”、“雨花台区质量优秀奖、提升奖”“雨花台区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先进幼儿园”和“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奖”,并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或等级确定获奖学校(幼儿园)数量。连续三年荣获前三项单项考评奖的学校(幼儿园)可分别获得“雨花台区安全工作示范学校(幼儿园)”、“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示范学校(幼儿园)”、“雨花台区质量提升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连续三年获得“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奖”二等奖的可获得“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先进学校(幼儿园)”称号,连续三年获得“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奖”一等奖的可获得“雨花台区管理创新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
2.综合考评奖名称为“雨花台区发展性综合考评先进学校(幼儿园)”。荣获该奖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同时具备基础性考评指标评分排序在全区前2/3、被评定为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幼儿园)、其他三项单项奖须获两项奖,且当年教育教学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区间等四项条件。
(三)考评方法
学校基础性考评由区教育局各责任科室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评分,单项奖考评由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学校安全工作考评责任科室为安全科,教师队伍建设考评责任科室为人事科,质量优秀奖、质量提升奖考评责任单位为区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创新奖考评责任科室为区教育督导室。幼儿园基础性考评由幼教科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评分,单项奖考评由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安全工作考评责任科室为安全科、幼教科,教师队伍建设考评和管理创新奖考评责任科室为幼教科,保育教育质量提升考评责任单位为区教师发展中心。开放大学考评责任科室为职社科。因办学特殊性,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开放大学综合奖评审由局长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确定。
基础性考评和单项奖考评均采取过程性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过程性考核为主。鉴于全区校(园)际发展水平、办校(园)条件与基础等方面存在实际差异,为充分体现考评对学校(幼儿园)的分类指导作用,认定标准允许有一定弹性。相关指标满意度测评由区教育督导室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
各单项奖考评办法如下:
1.雨花台区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幼儿园)
依据年度《雨花台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学校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预防校园责任事故和师生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获评“雨花台区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具体考评要求另行通知。
2.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幼儿园)
依据《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和《雨花台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工作意见》,对加强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加大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力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考评按学校(幼儿园)类别进行。各校应做好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一般性和特色性工作台账,并及时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各项数据,及时挖掘、总结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或特色项目,对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制度、管理上创新且取得较为显著成果并经认定的予以加分。
3.雨花台区质量优秀奖、质量提升奖
针对不同类型学校质量考评要求,建立学校质量考评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采用积分方式进行评定,加强对学校质量监测和质量提升评估,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和教学质量提升评估,注重过程性、阶段性质量监测分析、反馈与指导,考评学校质量提升的改进措施和成效。具体考评要求另行通知。
4.雨花台区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先进幼儿园
针对不同类型层次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考评要求,依据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日常管理、台账资料和现场视导情况进行过程性考评。同时,将幼儿园参加区级及以上活动成效和年终考核作为考评依据。具体考评要求另行通知。
5.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
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评审由学校(幼儿园)申报、区教育督导室(幼教科)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集中展示,由特邀专家组进行评估认定。具体考评要求另行通知。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成立区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区教育督导室牵头,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相关指标监测考核、数据统计。各科室应积极建立相关考评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借助学校教育服务管理公共平台、幼教动态监测平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工作流程,创新测评方式,确保各项评估客观、公正。定期汇总相关考评数据,及时指导学校(幼儿园)工作。
(二)实行考评工作责任制。强化科室管理职能和责任。各相关科室应根据职责,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园)的过程管理监控和管理,健全工作网络,认真履行职责。依据考评细则明确各项考评指标的具体内容和档案资料要求,突出过程性资料管理,加强对重要指标监测分析和指导,科学做好考评工作。
(三)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获各单项奖和综合奖学校(幼儿园)增加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评优评先机会;对各学校(幼儿园)创新举措或特色项目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附件2:2022年度雨花台区教育系统教师和学生获奖情况统计.doc
附件3:2022年度雨花台区学校(不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考评统计表.doc
附件4: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自评材料网上填报操作指南.doc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