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推动我区学校、幼儿园认真总结经验,立足校情、园情,注重研究,勇于创新,科学管理,逐步形成自身的品牌项目和文化特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学校在教学管理、课堂改革、课程建设、“双减”、德育管理、队伍管理、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幼儿园在园本课程建设、园所文化创新、幼儿评估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策略方面的管理特色以及创新举措。
2.2022年评审通过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结合校本、园本创新实践,选择办学办园中最具创新性且已取得一定成效的管理点,撰写管理创新案例(含创新点简述,实践过程叙述和成果简介等内容),填写申报表。案例应扣紧“管理”和“创新”,从方法创新、课程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维度提炼总结,进行申报。
2.2022年评审立项或者结题的市级重点项目或省级项目,免申报免答辩,直接获得区“管理创新奖”一等奖;2022年评审立项或者结题的市级其它项目,免申报直接入围答辩。上述项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或证书等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一项目评审立项或者结题只能申请一次免申报免答辩或免申报直接入围答辩。
3.已获得区“管理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4.《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2)格式要求如下: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正文3号仿宋体字,首行缩进两字符;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第三层加粗;全文数字和英文用3号Times New Roman;行距为固定值26-28磅。
5.材料报送
(1)2022年12月15日前,各学校(含中小学、中华中专、教师发展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放大学)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申报表电子稿发至区教育督导室邮箱。
(2)2022年12月15日前,各幼儿园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四份,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报送区教育局幼教科,申报表电子稿发至幼教动态监测平台。
三、评审方法
(一)材料评审
区教育局邀请专家依据初评标准(见附件3)进行材料评审,依据适当比例确定参加答辩的学校、幼儿园。
(二)现场评审
1.考评人员:区教育局分别成立学校、幼儿园考评小组,邀请专家担任评委。
2.现场展示与答辩:一是汇报。以校长、园长为主进行汇报及答辩,形式为口头汇报(含PPT展示)或视频展示;汇报稿(含PPT展示)或视频展示应突出申报项目的针对性,突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策略、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时长不超过6分钟。二是答辩。专家组提1-2个问题,答辩组成员回答。(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专家及考评组根据展示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意见。
(三)会议讨论
区委教育工委会研究讨论评审意见,最终确定获奖学校、幼儿园名单。
四、表彰奖励
1.区教育局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选“管理创新奖”一、二等奖若干名。
2.连续三年获得“管理创新奖”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可获得“管理创新先进学校、幼儿园”称号;连续三年获得“管理创新奖”一等奖的学校、幼儿园可获得“管理创新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
3.获得“管理创新先进学校、幼儿园”或者“管理创新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后,需要再连续三年获得“管理创新奖”一、二等奖,才能获得“管理创新先进学校、幼儿园”或者“管理创新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
联系人:何乐群,电话:52873653,邮箱yhjydds516@126.com。
附件1:入围2022年区“管理创新奖”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类别一览表.docx
附件3: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初评标准.docx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