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推动我区各校认真总结办学经验,立足校情科学管理,注重研究勇于创新,逐步形成自身的特色文化和品牌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学校、幼儿园在教学管理、课堂改革、课程建设、德育管理、队伍管理、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2.2021年评审通过或立项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针对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校本创新实践探索,撰写案例,填写《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2)。
2.2021年评审通过或立项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见附件1),不需要申报,只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和区督导室确认。
3.2020年已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报表请规范填写,具体要求如下,文件标题:方正小标宋_GBK字体,二号。正文标题:一级层次:用“一、”,方正黑体_GBK字体,三号;二级层次:用“(一)”,方正楷体_GBK字体,三号;三级层次:用“1.”,方正仿宋_GBK字体,三号,加粗;四级层次:用“(1)”,方正仿宋_GBK字体,三号。全文行距28磅。正文内容:方正仿宋_GBK字体,三号,两端对齐;数字和字母:Times New Roman,三号。
(二)材料报送
1.2021年12月15日前,各学校(含中小学、中华中专、教师发展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放大学)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区督导室;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yhjydds516@126.com
2.2021年12月15日前,各幼儿园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四份,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报送区教育局幼教科;申报表电子稿发至幼教动态监测平台,具体要求详见《雨花台区幼儿园管理创新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评比方法
(一)自主申报。学校、幼儿园选择办学中最具创新性且已取得一定成效的管理点进行申报。
(二)材料评审
1.区教育局邀请专家按照材料评审,依据适当比例确定参加答辩的学校、幼儿园。
2.2021年评审通过市级示范校或市级重点项目或省级项目(见附件1),可直接获得区“管理创新奖”一等奖荣誉称号,不需要参加现场答辩;2021年评审通过或立项的市级及以上其它项目,可入围区“管理创新奖”,需要参加现场答辩。
(三)现场评审
1.考评人员:区教育局将成立考核小组,邀请专家、相关科室负责人、校长(园长)代表等担任评委。
2.现场展示与答辩:一是汇报。以校长(园长)为主进行汇报及答辩;形式为口头汇报(含PPT展示)或视频展示;汇报稿(含PPT展示)或视频展示应突出申报项目的针对性,突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策略、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时长不超过6分钟。二是答辩。专家组提1-2个问题,答辩组成员回答。(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专家及考评组根据展示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意见。
(四)会议讨论。区教育局考评领导小组讨论推荐学校、幼儿园情况,最终确定获奖学校名单。
五、表彰奖励
区教育局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选“管理创新奖”一二等奖若干名;连续三年获得“管理创新奖”二等奖的学校可获得“管理创新先进学校(幼儿园)”称号;连续三年获得“管理创新奖”一等奖的学校(幼儿园)可获得“管理创新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
未尽事宜,请和区督导室联系。联系人:何乐群,电话:52873653。
附件:1.入围2021年区“管理创新奖”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一览表
2.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3.雨花台区“管理创新学校(幼儿园)”初评标准
4.雨花台区幼儿园管理创新考评办法
附件1入围2021年区“管理创新奖”的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3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管理创新奖”初评标准.docx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