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雨花台区2021年“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主观指标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雨花台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实施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雨花台区2021年“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综合考评”主观指标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基础信息采集时间:11月23日-11月26日
2.测评时间:12月1日-12月8日
二、采集信息对象
1.各小学、初中校长、分管领导及教师(含聘用)
2.各高中学生及家长
3.各初中二年级学生
4.各幼儿园家长
5.中华中专学生及家长
三、测评内容及参加对象
序号 |
测评内容 |
参加对象 |
1 |
2021年雨花台区高中学校满意度调查 |
高中学生及家长 |
2 |
2021年雨花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满意度调查 |
初中二年级学生 |
3 |
2021年雨花台区幼儿园家长满意度调查 |
幼儿园家长 |
4 |
2021年雨花台区职业学校满意度调查 |
中华中专学生及家长 |
5 |
2021年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满意度调查 |
小学、初中校长、分管领导及教师(含聘用) |
6 |
2021年雨花台区教研员满意度调查 |
小学、初中校长、分管领导及教师(含聘用) |
四、测评方法
1.本次测评内容第1项至第5项由第三方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链接方式进行,其中学生及家长问卷同时发送至家长手机。
2.本次测评内容第6项“2021年雨花台区教研员满意度调查”由区教育督导室提供问卷(见附件2),各中小学打印问卷后发放给校长、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校长、分管领导评价对象为所有教研员,教师评价对象为本学科教研员。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初中(初中只提供二年级)、高中、幼儿园及中华中专加强数据填写规范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11月26日17:00前发至邮箱:yhjydds516@126.com。
2.各中小学完成“2021年雨花台区教研员满意度调查”测评后,请学校汇总问卷情况,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3)。11月27日前将统计表及所有原始问卷一并交区教育督导室。
3.为提高问卷有效性,请各校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相关人员知晓问卷调查事宜,并积极配合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卷测评工作。区教育督导室将通过“雨花台区中小学教育督导群”和“雨花台区幼儿园教育督导群”随时反馈问卷调查完成情况。
未尽事宜,请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联系人:史海涯,联系电话:52873653。
附件:
1.雨花台区2021年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信息采集表
2.雨花台区2021年中小学教研员满意度测评表
3.雨花台区2021年中小学教研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附件1 雨花台区2021年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 雨花台区2021年中小学教研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xls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