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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8/28 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3378次浏览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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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华中专[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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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处室、专业部: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民主化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和师生用膳安全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膳食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以下简称膳食管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膳食管委会由安全保卫与总务处、综合管理办公室(将军山校区)、工会、督导室、教师代表以及在校学生代表组成。调整后的膳食管委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任:王胜

副主任:王伟嘉(北校区)、吴俊(南校区在徐云旺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食堂的财务经营管理、大宗食品采购、安全卫生等。

员:赵翠薇、徐莘、张丽王露露、食堂经办人,学生代表5名(安德门校区3名,将军山校区2名)

二、工作职责

成立膳食管委会是完善我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做好食堂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食堂是师生就餐的主要场所,也是师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膳食管委会作为食堂与全校师生交流沟通的桥梁性组织,要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如实向食堂反映师生的意见,加强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联系,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支持;广泛开展饮食卫生宣传,协助保障饮食安全,规范师生就餐行为,维护就餐秩序,监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膳食管委会主要职责:

1.参与食堂管理,协助安全保卫与总务处、将军山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检查(互查)、监督,提高膳食管理水平,监督食堂日常工作,及时反馈食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起到学校、师生与食堂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了解市场行情,监督食品价格,检查食堂卫生情况。

2.深入师生之中,定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将每月对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在校园内网公布;定期召开膳食管委会组成人员月例会,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商讨有关事宜,促进食堂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3.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板报、广播和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

4.配合学校进行精神文明共建工作,引导全校师生爱护公物、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尊重炊管人员的劳动,提倡文明用餐,维护良好秩序,义务帮厨,携手共建文明食堂。

三、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与维权的作用,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真正服务好广大师生。

2.参与检查餐厅饭菜质量。参与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包括餐厅、工作间、售饭台、灶具、厨具、餐具卫生等的监督检查。

3.督促餐厅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个人卫生。

4.维护师生就餐秩序,努力培养学生爱惜粮食勤俭节约、文明就餐的良好品质。

5.收集关于伙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及沟通工作。

6.开展“帮厨日”活动,组织学生到食堂参加义务劳动;不定期组织餐厅工作人员与学生代表进行座谈,增进学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相互理解、尊重。

四、工作制度

1.膳食管委会在督导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学期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予以执行。

2.实行每月例会通报情况制度。膳食管委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或旷会。

3.对待反映信息的师生要热情、耐心,并详细做好记录,对反映的情况要细致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4.对学生饭卡充值予以管理督促。

五、工作要求

1.膳食管委会的成立是服务师生、搞好学校后勤保障的大事,全校师生务必思想高度统一,提升对搞好食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保卫与总务处、将军山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正视和克服食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加大服务监管力度。膳食管委会要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形成理解和支持食堂工作的良好氛围。

2.膳食管委会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伙食管理监督力度,促进提高饮食服务;学校工会、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督导室、师生代表和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伙食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3.膳食管委会全体成员要认真履职,立足学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积极大胆工作,力争食堂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绩。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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