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专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14 0:00:00 作者:czy 浏览量:2075次
中华中专组织申报
“
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转发给大家,请按照《须知》要求积极申报。想申报的教师请于4月22日下班前申报书(见附件)发到jxkych9999@126.com。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看 附件1“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教学科研处
2016
年4月6日
附件1
:
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须知
一、
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
.决策咨询奖
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咨询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
.理论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
.实践探索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三类奖项合计设置一等奖
20
项
(
每项奖金
3000
元
)
、二等奖
80
项(每项奖金
2000
元)、三等奖
200
项(每项奖金
1000
元)。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
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
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
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成果认定
1.
成果内容认定
⑴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⑵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⑶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
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
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送审材料与送审程序
1.
送审材料
包括《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成果主件、成果附件。
⑴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由我办统一印制的《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
webmaster@jssghb.cn
)。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⑵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五份,与《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五份)一起送至我办。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联系人:周英俊、张为民;电话:025-83758279。
2.
送审程序
⑴普教、职成教、幼特教类成果按“县(市、区)教科所(室)——地市教科院(所)——省规划办”程序申报;
⑵高教系统按“申报人员所在院系——校科研主管部门(科研处、高教所等)——省规划办”程序申报;
⑶省内其他部门、各学术团体,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等成果,直接向我办申报。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6
年4月30日
,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