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话制度专业学校校园足球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制度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足球
意外伤害应急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文件精神,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体质健康“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16字指导方针,指定以下校园足球意外伤害应急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全。
(二)学校每位教师、职工都有责任、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
(三)学生在校内进行竞赛时,要有教练、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
(四)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竞赛或其他足球活动,须乘坐公交车,不得乘坐私家车;视活动具体内容,须有校级领导带队,安排足球教练、体育教师、校医等随队,以保障安全。
(五)外出进行足球交流,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须与领队、教练、体育教师等签署安全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六)足球场地、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定期检查足球场地、器材、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4.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器材等安全。
(七)体育教练(教师)定期开展足球培训工作。
1. 竞赛前要求充分热身;避免太热的天气在体育场外进行足球竞赛。
2. 足球教学、训练及竞赛不得安排在硬的地面(如水泥地面)进行。
3. 学校应尽量在训练和竞赛中提拱饮用水和护腿板;医务室应配齐必要的药物。
4.训练和竞赛前询问关心同学身体状况,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校园足球安全教育。
5.合理安排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的运动量和运动强。
6.开展足球活动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等不符合安全的要求更换。
7.教师及教练开展足球活动前要讲明技术动作要领,做出示范动作,提出注意事项,并加强安全保护。
8.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9.竞赛结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安排救治,通知校医和班主任。
(七)如果在开展足球活动时,发现学生呕吐、晕到、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迅速通知医疗人员、班主任和校领导。
2. 校医对学生状况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如果学生病(伤)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就近医院医治。事后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记录,并上报学校。
3. 学校、班主任人及时将学生的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应视情况报区教委。
4.因我校是国家级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我校参加足球训练同学享受南京市教育局委托的保险公司免单式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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