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中华中专(2020)号
关于调整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规范化和民主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和师生用膳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膳食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以下简称膳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成立膳委会是完善我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做好食堂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食堂是师生就餐的主要场所,也是师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膳委会作为食堂与全校师生交流沟通的桥梁性组织,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如实向食堂反映师生的意见,加强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联系,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支持;广泛开展饮食卫生宣传,协助保障饮食安全,规范师生就餐行为,维护就餐秩序,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监督和保障食堂合法合规经营、卫生安全、人员服务态度等。
二、组织机构
膳委会成员由校长室、工会、学工处、艺术设计系、信息技术系、现代服务系、安保与后勤服务中心、教师代表以及在校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调整后的膳委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俞斌
副主任:王马川、陈仕祺
成员:王伟嘉、姜苏、徐旸、种颖、李裘木、吴文晶、袁春梅,学生代表19名(安德门校区14名,将军山校区5名),学生家长代表4名(安德门校区3名,将军山校区1名)
膳委会下设二个工作小组:
财务状况监管组:安德门校区由王伟嘉、王马川、陈仕祺负责,将军山校区由王伟嘉、徐旸、姜苏负责。
食堂经营督察组:安德门校区由王马川、陈仕祺、种颖、李裘木、吴文晶、袁春梅负责,将军山校区由徐旸、姜苏负责。
三、工作职责
(一)主任的职责:
1.主任负领导责任。
2.全面负责两个校区的食堂经营管理,对财务和安全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副主任职责
1.副主任负责紧抓账目、大众采购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做到账目明细、采购合规、安全卫生。
2.副主任负责定期召开膳委会成员例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商讨有关事宜,促进食堂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3.协助主任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食堂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4.具体负责食堂账务监管。
5.指导、督促各小组委员履职。
(三)财务状况监管组的职责:
1.对食堂经营管理的履职状况负监管责任。分析每月财务收支状况报表,提出意见报主任和副主任。
2.遵守并执行财务纪律,充分发挥监督与维权的作用,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和财务安全,真正服务好广大师生。
(四)食堂经营督察组的职责:
1.深入师生、家长之中,定期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将每月对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在校园内网公布;及时反馈食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起到学校、师生与食堂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2.配合学校进行精神文明共建工作,引导全校师生爱护公物、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尊重炊管人员,提倡文明用餐,维护良好秩序,勤俭节约,携手共建文明食堂。
3.定期检查食堂饭菜质量、食堂环境卫生,包括餐厅、工作间、售饭台、灶具、厨具、餐具卫生等的监督检查。
4.收集关于伙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任、副主任,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及沟通工作。
5.不定期组织餐厅工作人员与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进行座谈,增进学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相互理解、尊重。
五、工作要求
1.膳委会在校长室领导下开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加大服务监管力度,确保伙食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要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形成理解和支持食堂工作的良好氛围。
2.严守并执行上级财务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每学期负责总账目核算一次,严把食品安全关。
3.实行每二月例会通报情况制度。膳委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或旷会。
六、膳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工作电话:56329517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