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扎实工作 奋发有为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创新机制 扎实工作 奋发有为
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国家督学、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祭彦加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
各位省督学,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刚才省政府领导向第六届省督学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颁发了证书,表彰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先进单位。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和关心,何权副省长亲临会议看望大家,为省督学、督导团专家授证,并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新一届省督学和专家组成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省教育厅厅长、省总督学沈健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前一阶段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回顾
几年来,省、市、县(市、区)教育督导紧紧围绕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两基”年审和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专项督查工作。9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后,为巩固成果,建立了“两基”年审制度。省、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重点对苏中、苏北地区的“两基”工作进行自查和抽查,不断巩固和发展“两基”成果。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召开之后,又及时开展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专项督查。形成的年审报告和专项督查意见引起了省政府、有关市、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领导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2.开展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专项督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不放。从2002年到2005年,累计组织国家督学、省督学和有关人员400多人次对13个市106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导。特别是2004年和2005年,针对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对“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预算内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安排”,“禁止挪用中小学杂费,中小学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校收、县管、校用”管理办法等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市、县(市、区)进一步履行政府责任,预算内教育经费不断增加。督导报告同样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促进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3.开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专项督查。2005年以来,先后会同省财政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对全省13个市、27个县(市、区)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推动县级政府积极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改进教师工资发放机制,设立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完善扶困助学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编发了《督查通报》。
4.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考核工作。2005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发文,开创性地开展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2008年,又根据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重新修订了督导评估考核标准。三年来,已完成了10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省级抽查工作。此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了区域教育现代化工作的开展,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迈进。我省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了介绍。今天,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55个县级政府进行了表彰。
5.开展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保障作用,是《教育法》赋予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全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机制,制定了高中、初中、小学的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每年都对三分之一的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6.围绕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直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一是开展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控辍”工作的专项督查。2003年下半年以来,省、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了3100多人次对2800多个乡镇(街道)、6800多所学校开展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控辍”工作的专项督查。二是对13个市、28个县(市、区)开展了开齐开足课程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三是从2007年下半年以来对全省60个县(市、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以上专项督查后都下发了翔实的督查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这些专项督导活动在省内引起了较大的积极的反响,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7.教育督导制度、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自2001年5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成立以来,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机构、队伍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一是教育督导机构不断健全。全省省辖市和县(市、区)都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各市教育督导机构都挂上了政府教育督导室(团)的牌子,大多数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也挂上了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牌子,形成了三级教育督导网络,教育督导工作的地位进一步确立。二是教育督导队伍不断优化。据统计,全省省、市、县(市、区)已有督学和督导工作人员2531人,其中专职督学533人,兼职督学、特约督导员1998人。省每年有计划地选送省、市督学参加全国的督学培训班和地市级教育督导室主任研修班,举办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培训班,选派市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到国外学习先进的教育督导理念和经验。三是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完善。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研究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省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促进了教育督导团自身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全省各地也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近年来已有扬州、盐城、常州、泰州等市制定了《教育督导规定》。特别是无锡市、苏州市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以立法的形式出台了本市的《教育督导条例》,这是我省区域教育督导法制化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还建立了教育督导公报制度,在《江苏教育督导》上刊发专项督导意见和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意见。这样,我们有一套不断完善的制度,一支不断壮大的队伍,一个不断优化的工作网络,使教育督导工作不断落到实处。
8.与时俱进,创新机制,为有效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近年来,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一是改进督查的组织形式,变分散为集中。即将到各市抽查1~2个县(市、区)的督导形式改为集中对一个市所辖的所有县(市、区)进行督查,以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变一次通报为多层次通报、报送,即不仅向县级政府通报,同时也向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送,以增强教育督导结果的功效。三是改进督导意见发布形式,变内部传阅为向社会公布。2004年以来,利用《省教育厅简报》、《江苏教育督导》和省教育厅网站《教育督导》专栏,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督查意见公开发布,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四是改进督查机制。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变一次督查为不定期的回访督查,进一步引起市、县政府重视,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督导机制的求新、求变,得到了国家教育部的高度肯定,在2005年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江苏作了专题经验介绍。也受到了基层的欢迎,主动要求接受专项督查,帮助他们推动工作。此外,还加强了信息交流工作和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江苏教育督导》的成功改版,扩大了版面、信息量,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设立了“教育督导”专栏。2008年,《中国教育报》先后三次报道江苏教育督导工作,全国的《教育督导》及《江苏教育报》为江苏教育督导出了专版,《人民文摘》、《新华月报》等刊登了厅领导有关教育督导的文章。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的子课题《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监督机制与教育督导制度的理论框架研究》的科研工作。全省每年有数十篇论文获省教育学会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认真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的体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重视,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关键。
二是紧紧围绕全省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根本所在。
三是坚持督政、督教与督学相结合,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原则。
四是不断创新教育督导机制,是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生机和活力的有效途径。
几年来,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绩,正逐步迈向工作目标更加清晰,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的新境界;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组织化程度,教育督导工作的成效度都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教育督导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已经成为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助推器,成为江苏教育改革发展一个令人注目的品牌。
二、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的历史性的成就,江苏教育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受金融危机蔓延影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艰巨。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时期,社会、人民、国家对教育寄予厚望。教育也面临着新的困难、矛盾和挑战。教育督导工作与这些困难和矛盾的破解息息相关。因此,面对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对教育工作的新期盼,教育督导既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严峻、巨大的挑战。
一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监督保障责任重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国家和省正在制订《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如何确保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切实履行所承担的教育职责,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为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地适应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需求,迫切需要实施强有力的制度性监督和保障,更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这是新时期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所面临的重要历史任务。
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科学的评价和有效的指导越来越迫切。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是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水平,还面临着诸多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难题。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提高民族素质,适应创新型社会对人才的基本需求,解决推进素质教育中“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建立对学校的科学评价体系,以更好地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目前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以及教学质量的状况来看,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督学体系。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少地方、不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偏离教育规律的情况。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不断加重,不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规律受到冲击,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如何建立起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监管体系,保证教育的有序运行和权力的正确行使,也变得更加迫切。
四是教育督导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必须转变,必须创新。在新的情况下,教育督导如何适应新的要求,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和新的工作方式,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督导工作和督学的专业化要求、督学的科学聘任和管理,督导工作的法规制度建设等均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实际工作中,还要解决好由于对学校检查较多,而督导工作重心、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在教育行政管理中,决策、执行、监督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缺一不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督导的法律地位、机构性质、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因此,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不仅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教育“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学管理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更是新形势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教育督导工作在今后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任务重、责任大,我们只有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才能真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今后一个阶段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为重点,以教育督导机制创新为重心,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为关键,以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方法程序为基础,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坚持督政、督教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督导与服务相结合,推动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提高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成绩。
1.“执牛耳”,强化和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主要责任在政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改革发展,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不断落实政府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已开展了一轮。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县(市、区)政府的重视和欢迎,也取得了实效。我们要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提高效能,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修订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标准。要紧紧围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开展督导评估考核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进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方法,加强回访督导工作,力求取得更实在的成效。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它作为推进区域教育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的一项重大措施,作为帮助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一个有力的工作抓手,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牛耳”牢牢抓住不放。
2.抓重点,强化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重大政策的督导。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也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深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重点工作,是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法》、破解全局性教育改革和发展难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措施。教育督导机构要紧紧围绕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省(市)基准定额并逐年增长、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的落实,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按省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执行学校预算编制和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并要一督到底,落到实处。并通过督查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3.促均衡,保障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和历史、文化的差异,全省义务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还存在不平衡现象。教育督导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标准,并依据评价标准开展督导工作。要抓住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平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校办学条件大致相当、提高教育装备的使用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在区域内制度化合理配置和流动等专题开展督导工作,努力做到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平等,学习条件大致均等,不断推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4.抓根本,把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中心任务。江苏是最早明确提出以省为单位实施素质教育的省份,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省教育督导机构积极开展了“素质教育千里行”等活动,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在素质教育中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提出的战略性任务。素质教育关系到一代人健康成长和中华民族的未来,领导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期待,也是我们教育一直致力解决的老问题、大问题、难问题。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正处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的时期,既受到历史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的影响,又受到教育发展水平的制约,面对新旧矛盾交叉、体制性障碍与政策性问题并存等复杂问题,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紧迫的现实课题。国家和省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素质教育。前不久,教育部和省里分别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题会议,对规范中小学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下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专门文件。全省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督导工作者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要把握全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中心任务,在这方面真正有所作为。要认真研究对素质教育的教育督导评价工作,要认真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强化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科学导向作用;要根据“德育为先、素质领先”的总要求,从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抓起,关键环节抓起,从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等几个层面加强督导,切实纠正一些地方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体现教育政绩的重要标志的指导思想,切实纠正一些教育行政部门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校长、教师工作的指标的不正确做法,切实纠正一些学校、校长、老师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错误倾向,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睡眠时间,严禁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违规补课。要严格规范招生考试管理。省教育厅已明确,要加大教育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地方、学校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星级称号,不得申报先进单位等各类表彰和先进评比,并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要在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中,不断开拓推进素质教育的新思路,开创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到实处。
5.破难点,富有成效地开展专项督导。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一些教育发展的难点、热点和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会对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加以解决。教育督导机构要关注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是解决有关问题的重要手段。今后一段时间,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项督查。一是开展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解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不足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掌握教育费附加征收情况、安排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促进教育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努力做到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二是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健康发展。三是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促进教师队伍的综合建设。四是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专项督导。制订以县(市、区)为单位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方案,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等等。专项督导检查要强调实效,要善于发现问题,找准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同时,还要结合督导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有效的奖惩办法,促进问题的解决。
6.建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和队伍建设。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着诸多的挑战,要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要依靠教育督导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建设。教育督导只有加强法规建设,才能走上法治化轨道,也才能确立教育督导的法定地位、职能和权威性。要继续做好《江苏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江苏省教育督导工作工作规程》制订工作。还没有制订教育督导规定的地区也要争取尽快出台,已制定了的要根据新形势予以修订。第二要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以下教育督导常规制度:分级教育督导制度、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制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制度、县域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督导监测制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制度、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价制度和发展性评价制度、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民办教育督导评价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督导机构工作制度、督导工作程序、督导报告公报等制度。第三要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使督导评估结果真正成为评优选先、表彰奖励、惩戒处罚、拨款立项的重要依据,成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第四要建立督政、督教、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并重、督导与服务相协调的督导工作新机制,不断改进督导方式和手段。要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督导队伍,是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的关键。随着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由督政向督教、督学转变,从数量向质量转变,教育督导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迫切。要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必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足够、年龄结构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相结合的专家型的教育督导队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下决心有所创新突破。要根据即将出台的《教育督导条例》和各地教育发展的情况,按学校和教师数量配备相应比例的督学,保证督学的数量与承担的督导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研究建立督学选聘制度,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学科的督学,以适应指导教育教学、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的需要,保证督导评价更加深入,督导评价效果更加权威、更加有效。要加强督学岗位培训,采取办培训班、政策研讨、专题调研、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让督学掌握政策、了解信息、扩大视野,不断提高督学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同志们,教育督导工作正在作为,已有作为。今后,教育督导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也有更大的辉煌期待我们去创造。我们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更好地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全省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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